香港皇家猫粮跟法律的不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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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封来自于上海市消保委的律师函将进口宠物食品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上海市消保委在日常工作中收到不少消费者反映,称进口宠物食品外包装上标注的能量、粗蛋白质、粗脂肪等指标与实际检测指标差异较大,甚至存在虚标营养成分、标示严重不实的情况,而类似问题在国内宠物食品中较少出现。消保委认为,宠物食品指标标注不实可能涉嫌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权益。

上海市消保委在律师函件中提出,“若继续销售标示虚假营养成分指标的商品,可能将侵害消费者权益,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份函件涉及的多家跨国企业包括玛氏集团(皇家)、雀巢集团、硕腾公司等,上述公司均为目前市场份额较大、品牌知名度相对较高的企业。

对此皇家表示:“皇家猫粮符合我国《饲料标签》和《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关于养分含量的允许标示误差的规定。同时,作为一家深耕宠物健康营养领域百年的企业,我们对产品质量充满信心,确保产品品质始终如一,并通过多项第三方机构的检测认证。我们将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与相关部门保持积极沟通。”

对此问题,猫友也是议论纷纷。支持消委会的猫友认为,不管怎么规定,但是商家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支持品牌的猫友则认为,猫粮不属于人类食品,法律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这样的误差在合理范围内,属于正常现象。

小编在这里科普下,在我国宠物饲料是按照《饲料卫生标准》进行管理,而饲料在营养成分表示方面,受《饲料标签》的约束,但与人类食品标准相比,宠物饲料在营养指标的允许误差方面,范围要大很多。

人类食品在营养成分的允许误差方面,要求“实际含量不低于标示值80%”,但饲料则要求不低于标示值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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