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过敏的原因?
世界动物救助联盟的最新统计显示,全世界每年有1000万只动物被人类宰杀。平均1分钟就有25只动物被人类残忍杀害。而为了增强动物的生存竞争力和满足人们虐待狂的欲望,各大猎场不断开发新式捕杀器具。电击、烟薰、燃烧等都是人类的“智慧”结晶。
世界动物基金会指出,虐待动物行为在欧洲、北美非常普遍,尤其是在动物园、马戏团和战场等。许多被关在笼子里的动物常常受到不堪忍受的刺耳噪音的惊吓,也难免不承受电击和烟薰。一些战场上的动物则往往惨叫哀鸣、肢体断裂,甚至有被炸得肢体碎乱、血肉模糊的,一些虐待狂甚至将动物活活打死取乐。每一次世界大战,参战各国都会有一些动物在战场上死亡,但也有一些动物却受到了非人的虐待。1917年,荷兰士兵在老鼠身上挂上炸弹然后用脚踩炸。另一则史料记载,1915年,英国在战壕里用老鼠做实验,将它们身上的虱子揪出来,看看是否会得跳蚤;另一方面,还以这些老鼠为食物。
人类把罪恶之手伸向更弱小的动物,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人类的“虚荣心”在作祟;二是为了取乐,如逗狗玩猫、逗猴笑或者看狗争食、看猫打架等。
据英国一家动物福利组织日前公布的一项最新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英国国民都对现有的动物福利法律表示满意,而且有68%的人认为动物比人还要好;29%的人则认为,以法律条文约束动物生活是“很讨厌的事”。
调查还显示,大多数英国国民都认可“动物属于人类的朋友”这一结论,但仅10%的人认为动物应该拥有与人类相同的权利,71%的人认为动物只是人类所有物。
但世界动物基金会主席诺埃尔·哈里斯认为,人类最好不要把动物当作朋友甚至所有物,而更应该当作与人类拥有同等生命的“动物权益”追求者。
“善待动物”与“虐待动物”的冲突,不仅具有道德意义,还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善待动物”的利益要求与“虐待动物”的利益要求之间,是一种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由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双方的力量对比不同,因而这一矛盾关系呈现出不同的形态。总体上看,“虐待动物”是暂时的、片面的、畸形的;而“善待动物”是长期的、全面的、科学的。作为伦理原则,“善待动物”应当优先于“虐待动物”。但是,“善待动物”的目的是以善待代替虐待,实现“动物权益”并不仅限于“动物福利”。“虐待动物”的人应予以谴责和惩罚,对于保护“动物权益”应没有道德抵触。法律必须禁止公开虐待动物的行为,但如果动物被人合理豢养,这种法律就无从下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