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撞动物有责任吗?
有,而且必须是有全责。 首先明确一点,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只划分事故责任,而不区分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者过大过失(注意:此处的主观过错与造成交通事故的客观原因不同)。因此只要发生了交通事故,就必然会产生事故责任;同样,既然有了事故责任,就必须确定由谁来承担这个事故责任。而确定事故责任的原则就是“谁犯错、谁负责”原则——这是建立在公平和正义基础上的责任分配原则。
其次再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分担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意味着一旦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此时可能产生无过错责任情形如追尾等),先由承保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理赔,不足部分由侵权人依法承担。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因《侵权责任法》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规定了明确的义务,所以即使是在上述两种责任免除情况下,也应当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发生了以下三种情况,机动车肇事不用负责。
1、属于交通工具造损的,如车辆被洪水冲走导致损毁,由于这种损害的发生是难以预料的,且车主对事件的起因没有任何支配力,所以不需要承担责任。
2、不属于车祸的,因为并不是所有的碰撞都构成交通事故,比如自行车撞上石桩发生损坏,虽然具有偶然性,但这不是交通事件,所以不能适用有关交通法规处理,而是直接适用普通民事法律规定即可。 3、属于受害方故意造成的,即受害者对于事故发生存在重大过失,甚至是故意行为,这种情况下,加害人无须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