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宠物狗负什么责任?
1.首先,在道德层面上来看。养宠物的家庭很多,有些宠物对主人忠心耿耿、不离不弃;有些宠物则可能对人造成威胁。当出现“宠物伤人和宠物死亡”的情况时,大家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对“宠物主人”进行指责,“没好好管教”、“没有尽到监护义务”等等。但本案的“主人公”——一条看似很普通的狗——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
通过搜索裁判文书网的相关案例,我们发现类似“宠物咬伤/致人死亡”的案件并不在少数(详见附图) 。从裁判结果上来看,大部分案件的原告均选择了撤诉,可见双方对于赔偿事宜达成的协议还是比较满意的。
2.其次,从法律层面来看。《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从法条上可以看出,动物伤害案件中的过错归属认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义务”和“被侵权人的注意义务”均有可能会影响过错的认定。在“狗主责任”难以定论的情况下,作为被侵权人的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身存在一定过错。
本案中,原告就其自身过错并未进行充分举证。在庭审过程中,原告称自己在事发当天“戴着手套清理狗屎”,而被告提供的现场照片显示,原告距离狗的距离较近,且手上并无任何防护工具,因此法官最终判决原告自担50%的责任,合情合理。
最后值得一说的是,本案诉讼标的不大,但是审理过程颇为曲折。原告诉请的损失仅有医疗费698元,但是为了佐证自己的主张,原告还提交了购买疫苗的发票以及医生出具的病历资料等证据。由于疫苗费用属于直接损失,具有必然发生的性质,故法院对于该笔费用予以支持。